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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社会的根本原则是私有制神圣不可侵犯——“风能金雨能进国王不能进”。丛林社会的根本原则是皇权神圣不可侵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如果你未理解“无代表不纳税”的私有制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你就只会用马克思之类暴力元规则语言!
一,人类社会最初两条“大道”法则
王东岳说,所有的动物都不食同类,在人类社会就是不得人吃人。原始社会吃人现象偶然有,但非常少。在动物社会里,这种食同类的现象也是非常罕见的。人们再饥饿,见到同类的肉,会觉得恶心,这是一种本能。为什么?
因为:任何病菌或病毒的威力是分种系的。比如:人的结核杆菌是不感染牛的,牛的结核杆菌基本上也是不感染人的。所以把人的结核杆菌接种到牛身上,把它繁殖200多代,这个杆菌的毒力就会下降。我们在牛身上提取这个繁殖了200多代的减毒细菌即活疫苗,种植到人身上,人就会获得抵抗结核菌的能力,不得结核病。但是,如果吃人肉,必然发生传染问题,就是他人的结核杆菌等病毒会传染给食人族,大规模的传染病就会爆发。东汉末年的三国鏖战,“生民百余一,千里无鸡鸣”的惨象,就是因为吃人肉导致传染病爆发后的惨剧。因此,生物学家认为:过去曾经有过食同类的物种,可是它早就历史长河中自我毁灭了,只有那些在基因里本能地拒绝同类相食的物种才能保留下来。
人类除了不许人吃人的“大道”外,还有一个“大道”就是不许杀人!《罗源》这本书里说,动物的内部争斗总是有限的,越是凶猛的动物,越是拥有致命捕猎手段的动物,在内部争斗时就越有自制力,越不会置同类于死地。汉语里的“我”,跟凶恶的“恶”发同一个音。在甲骨文里,发同一个音的字往往表达同一个意思。那么我是什么意思?是人类的一群人,手里捏着“格”即武器,大家在一起,嘴里喊着“我”,营造一种战斗氛围。“我”戴上“羊”头,即“義”,也就是上战场的勇士或者“義” 士。初民在战场打斗的时候,是点到为止的,像公羊对斗一样。两只公羊为了夺取雌性资源,它们是互相打斗的,可是当一只认输的时候,另一只绝不追击也绝不残害那个失败者,而是点到为止。这就是“義”。这样,不许吃人的“大道”就扩展成为不许杀人的“大道”了。不仅人类如此,丛林中的其他动物如两只公猩猩或者两个公老虎为了抢一一只雌性动物,也不会把对手弄死!
二,“大道废,有仁义(权力拜物教)”
但是,人类由于贪婪堕落的本性,随后破坏了这两条“大道”。就是有朝一日,突然,人开始杀人了。圣经里说:亚当的儿子该隐杀死弟弟亚伯,后来他逃到东方。该隐的第五代,开了多妻的先河。这就是东方盛行多妻制的原因。多妻制导致人口过快增长,食物相对于人口数量来说是绝对匮乏,这又导致吃人肉的现象的出现以至于大规模的泛滥。例如,汉武帝横征暴敛,老百姓“易子而食”!老子的“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说的就是东方社会破坏了最初的人类“大道”的混乱情况,所以,古华人认为古代最好,才有“人心不古”的说法。
“暴力国家”论认为,国家是暴力的产物;成王败寇;国家是暴力集团向其他成员榨取收入的工具,国(王)有无限的征税权。
东方贯彻“天下王有”的君主中心主义——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就是“王”有制。由此,造成了华人的奴才思维:君主是全社会最大的父家长,有权随意处置臣民。曾国藩在家书里说:“君,天也;父,天也;夫,天也。君虽不仁,臣不可不忠;父虽不慈,子不可不孝;夫虽不贤,妻不可不顺”。在儒教的钳制下,国人在被暴君处死之际还得高呼“臣罪当诛兮天王圣明”。这样一来,“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了。
正是“权力私有制”的极大奴役性,国人就染上了权力拜物教的奴性——崇拜到了是非不分、美丑不清的地步。比如,古代皇帝读了错别字就是通假字,皇帝强奸了妇女就是临幸,是女人之大福。皇帝完全不受制度、法律、道德的约束,相反一切都是围绕皇帝来展开、来确定的。这种极端地崇拜权力之心,放纵了权力的欲望和霸道,最终形成权力大于一切的社会风气,法律、制度是权力身边的装饰品。而欲望一旦和权力结合,就会生出无限巨大的权力黑洞。任性的权力可以随意将人民的私产充公,这就是国人永远苦难的根源。
儒家的“仁义”其实是一种权力拜物教。“中国人没有宗教,如果说有的话,那就是做官。”这是200年前英国公使马戛尔尼说的名言。儒家直截了当地宣告人与人是不平等的,政治是属于精英(君子)的事业,精英在上统治,大众接受统治。孟子断言“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是“天下之通义”。圣王的责任是确立“天道”,君子的责任是“替天行道”,即施行仁政。民众(即野人)的责任是听从圣人和君子的教诲、循礼守法地养活君子。儒家“上”与“民”的界限是不可逾越的,统治的目的是使民“服”,使民“归心”。在儒家那里,找不到由民参政、多数裁决的“民主”影子。
因此,孟子总结统治经验时说:“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为政不难,不得罪于巨室。巨室之所慕,一国慕之;一国之所慕,天下慕之,故沛然德教溢乎四海。”“不得罪于巨室”乃为官之底线,《红楼梦》贾雨村糊涂断案就是如此。“巨室之所慕,一国慕之”是孔子的“君风民草”的歧视性逻辑,民(即“小人”)对“君子之风”只能望风披靡。与此相反,西方的民对“君子(相当于贵族)之风”却是独立,所以他们才有保民官制度和议会制度。若民对“君子”望风披靡,还要公民大会(或议会)制度干嘛?
儒家神经错乱地认为:“天”养活了人类,因此人类要永远地跪谢天和天的儿子——君王。儒家非常热衷于宣传君主是民之父母,从外观上看十分温情、然而在当时,儿女只是父母的“动产”,是一种被占有的奴隶制关系。儒家以为国君征税是天经地义的,从来就没有想到过交税还需要纳税人同意,更不会产生“无代议士就不纳税”的人权理念。当然,儒家反对横征暴敛,因为“苛政猛于虎”会危及百姓的生存。儒家只是一味地劝国君行仁政、轻徭薄赋,不要竭泽而渔逼得百姓造反;以免动乱的滔天巨浪吞噬了皇族。孟子说,子民老百姓(即野人)就应该养活君父统治者(君子)。以此为指导,韩愈在《原道》中歇斯底里地叫嚷:“君者,出令者也;臣者,行君之令而致之民者也;民者,出粟米麻丝,作器皿,通货财,以其事上者也。”民若不能“以事其上,则诛”。也就是说:民若不交税养活统治者,就格杀勿论。一个“诛”字,说明了古代统治者可以滥杀无辜,而臣民只是任人宰割的羔羊。这就是《三国演义》里刘安杀老婆给刘备吃的原因,“野人必须养君子”啊!
隋朝末年,朱粲(?-621年) 为县中佐吏,和当初的萧何差不多。615年朱粲随军讨伐山东长白山的农民军时干脆逃跑了,而且自称迦楼罗王,拥兵十万,世人称之为“可达寒贼”。朱粲带兵在荆州,沔阳一代辗转抢掠,所过之地烧杀掠抢,寸草不生。618年朱粲称皇帝,他的部队以人肉做军粮。于是便把婴儿杀死,蒸熟以后当作食物。朱粲对士兵说:“鲜美的食物,哪里还有超过人肉的?只要我们所到的地方有人,我还担心什么?”后来每到一地,他就带领部下,将抢掠来的妇女和儿童煮成食物,分发给士兵。后来他竟发展到抽取“人税”,以弱小的男女补充军粮。隋朝官员陆从典和颜之推的儿子本来是朱粲的宾客,结果因为朱粲缺粮少食,就把两个人全家都给吃了,因为他征收各个城堡的妇女小孩充当军粮,所以那些城堡也就背叛了朱粲。朱粲倒行逆施引发天怒人怒,淮安的豪强纷纷举兵。朱粲被打得大败,不得已之下向唐朝投降,被李渊封为楚王,他杀死了唐朝的段确后投奔了王世充。621年李世民讨伐王世充,抓住了朱粲,在洺水之上斩首,因为吃人的恶名,无数老百姓用砖石瓦块投掷他的尸体,以至于朱粲的尸体都被砸烂了。
唐朝末年,黄巢军以巨大的石磨做原始的绞肉机,在一年的时间里就吃了陈州周围的人30万,估计黄巢军队历年吃掉了总人数当为60万人左右。
中国的农民起义能推翻暴君,迎来却是更厉害的暴君。元朝末年的朱元璋的农民起义军就是一只吃人肉的部队。朱元璋在称帝之初曾屠杀了几名读书人及其九族,理由是他们遁入山林而不愿参加科举。在杀掉他们之后,朱元璋向国人宣布:“所有的中国人都是我的财产,都必须服从于我的意志”。他说:“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在我统治下的读书人不愿为我服务,就是与我作对。诛其身而籍其家,不为之过!”
三,从“契约国家”进化为“民主国家”
“契约国家”论起源于古希腊,他们认为:国家是公民达成契约的结果,它要为公民服务。契约界定了公权力行使不得侵犯私有制,也限定了每个人相对于他人的活动边界(不得侵犯他人的私有权),这就为个人自由提供了空间。在西方,“权力公有制”是常态,权力是社会达成公共幸福的工具。这从拉丁文republic(共和国)一词的含义——公共财产,就可知道。Republic中的publicus(公共)源自populus(人民),这个词的意思是“人民的共同事务”,继承了古希腊的“人民主权”思想。在古典时代,天下人直接管天下事,从而在古希腊罗马就形成了一整套的“主权在民”直接民主的制度。中世纪的西方国家确立了“事关众人之事须获得众人同意”的“合法性”原则,由此欧洲各国在中世纪普遍地建立国会制度。
西方人很早就确立了个人享有的政治权力与其所尽的义务相一致的原则(权力越大者纳税义务越大,如梭伦改革)。而儒家却确立了“劳心者治人”的政治权力与其所尽的义务无关的原则(权力越大者义务越小,皇帝权力无穷大有杀人权而义务几乎为零)。
儒家把很多明显的真理给颠倒了,比如说,“大河涨水小河满,大河没水小河干。”这种理论忽视对个体利益和私有财产的保护。中国传统社会实行的家族财产共有制,“父母在不敢有其身,不敢私其财”,个人的财产权的观念没有树立起来。古代有人偷了邻居的羊,其子挺身而出,揭露了自己父亲偷羊的事实。孔子却痛心疾首,指责小伙子不孝不正直。孔子的“正直”就是侵犯他人的私有财产,包庇罪恶、父子相隐、家丑不可外扬!从这个故事说明,东方没有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观念。即使今天,整村农民哄抢他人财物、偷车现象不断地发生;说明今天的中国没有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观念。在日本,夜不闭户车不上锁,无人偷;因为日本拥有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观念。
孟子说“有恒产者有恒心”,即俗语说的“三十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的人生追求,就不会作乱了。他的话并不表示儒家有了财产权的概念。财产权指处置自己财产的自由,他人不能干涉;所谓“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也。儒家主张“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表明中国人没有真正的土地所以权。公元前320年,孟轲见魏王,魏王问他:“你老人家千里而来,有什么利于我国的吗?”孟轲答:“大王何必说利,只说仁义就够了。大王说:‘怎么利我的国家?’大臣们说:‘怎么利我的家族?’平民说:怎么利我自己?’上下都争夺利,你的王国就危险了。”他的意思是:作为国君千万不能说什么利,如果老百姓都有利益了,就是都有财产权了,“上下交征利”,那国君还有什么财富可言,这就“国危矣”。国君只讲“义”,让百姓只知奉献,这样,国君才是富有天下啊!可见,儒家是连财产权都不给百姓的:不能让穷人有财产权,否则,帝王收税就有道义上的障碍。
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是西方文明的基础。民主制的始发原则是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这个原则表现为——“无代表不纳税”。正是在“无代表不纳税”精神的指引下,英国革命、法国革命都砍了国王的头并建立了共和国,美国革命也以“无代表不纳税”而宣称英王是暴君。
与儒教“劳心者治人”的路径选择恰恰相反,封建时代的英国世袭贵族及精神贵族(基督教教士),所表现出的却是“劳心者治官”或者说是依法限制最高权力的路径选择。1215年,英王约翰刚愎自用、穷兵黩武,严重侵犯了贵族及平民的权利,于是,贵族们团结起来制定了《大宪章》(Magna Charta),于1215年6月15日迫使约翰签字画押当众宣誓遵守宪章,保护臣民的私有财产。贵族会议选出25位代表监视国王,若有违反宪章之事就向他宣战。随后又经过反反复复的抗争,英国于1265年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由每县或每市选派两名议员出席,在人类历史上初步确立了议会制度。以后,英国国会多次废黜违反了《大宪章》的国王的王位,从而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确立了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国王要收税,必须经过人民及其代表同意才行。所以,英国就出现了谚语:“税收是代议制之母”。即,国会是维护私有财产权的产物。
但在中国,由于从来就没有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理念,所以,统治者剥夺私有财产的权力具有绝对性和永恒性。汉武帝随意没收商人的财产,朱元璋随心所欲地整死商人……英国公使马戛尔尼说,是专之主义摧毁了中国人的财产安全,从而扼杀了中国所有进步的因素。进步只有当一个人确信不受干扰地享有自己的劳动果实时才能发生。但是,在中国“首先考虑的总是皇帝的利益”。如今,沿街经商的贫苦百姓被打死,强撤民房逼死人命,依然在不时发生,原因都是源于对私有财产的侵犯。东方从来就没有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或“无代表,不纳税”的原则,有的却是“玩皇粮国税,天经地义”,真是可悲、可怜的君权践踏人权史。
20世纪的公有制实际是在“王”权所有制基础之上的对人权和人的财产权的全面掠夺。在公有制里,人身、人的意识及人的劳动成果完全被官僚控制。而奴隶社会里奴隶还有思想自由权。1848年马吹“消灭私有制”。1920年代澎π一干人起先是共自己的产,财产挥霍完后,就抢他人产,为此,他象明末的张献忠一样,在海陆丰下达了“七杀令”,在的短短两个月中,1万多人被处死,杀得血流成河,还吃地主的肉。1948年长春城被围困大半年,造成很多人饿死街头,65万长春人相互吞食,最后吃得只剩下17万人了。
“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是人类自进入文明社会以来的根本准则,是道德、廉洁、自由和幸福安宁生活的根本保证。“消灭私有制”意味着人类生活失去了根本准则,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乱了套。废除了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原则之后,必然是按权力分配,权高者垄断社会资源,农产品都被国家夺走,这就是苏俄、Z国饿死数千万农民、到处人吃人的原因。过去的帝王虽然握有对臣民生杀予夺的权力,但一般说来并未剥夺人们拥有私产的权利,人们因此仍有独立的人格和思想的可能。武松在原籍待不下去了,还可到柴进的院中避难。思想者不认同朝政,还可以去当隐士。而在公有制的社会,就没有这种可能性。社会被一张密不透风的监控之网所笼罩,连自由思考空间也没有;人们的思想意识必须符合当局的规范,否则就会被整死。由于一切资源均被寡头垄断,人们想要生存,只能向权力屈服、献媚,乃至同流合污。为了讨掌权者的欢心,人人都要使出浑身解数,诸如违心说谎,两面三刀,背后告密,出卖亲人,成了社会的常态。只有垄断公有资源的寡头,才活得自由自在。他可以无法无天,能随意挥霍国家的财富,随意决人生死,强迫人民的思想信仰,变全民为他的奴隶。
诺思认为:阶级专政的国家是国家的病态形式。少数人压迫多数人和多数人压迫少数人都是非法的。维护社会秩序需要国家,官民矛盾或阶级矛盾是可以调和的。阶级压迫必然让位于阶级合作,阶级国家会消亡,但作为社会工具的中立性国家具有不朽性。民主国家不是阶级压迫的工具;民主国家是理性化的产物,是中性的,国家的主人就是全体公民。现代国家提供的基本服务是“博弈的基本规则”,如果没有这样的规则和约束,我们将生活在堕落的丛林社会中。
天道至大 | ![]() |
易道天成 |